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对4起招投标领域典型案例的情况通报

2022年1月12日  浏览:91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方案》《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秩序,严肃招标投标工作纪律,切实发挥违纪违法案件的警示、教育、震慑作用,现将四川省水利系统查处的4起招投标领域典型案例情况通报如下。

    一、武胜县水务局胡某某违反招投标法案例

    2014年至2019年,胡某某在担任武胜县水务局某股室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等方式,为他人承揽漂浮物打捞、已建成中型灌区配套改造等4个项目提供帮助,涉及项目金额5670万元,胡某某从中收受现金36.3万元。同时,胡某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法问题。2020年8月,胡某某受到开除公职处分。2020年11月,胡某某被武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

    二、四川安宇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投标过程中主要负责人职称造假骗取中标案例

    2021年6月,平武县白马藏族乡集中供水工程施工招标经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完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第一顺序中标候选人为四川安宇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979.3万元。中标公示期满项目业主与该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后,接群众举报,该公司在本项目投标资料中主要工程负责人职称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经调查核实,2021年7月24日,平武县水利局作出《水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作出中标无效并处以罚款人民币4.9万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直接负责投标主管人员赵某某处以罚款人民币0.25万元的行政处罚;平武县白马藏族乡人民政府依法没收了该公司缴纳的投标保证金20万元。

    三、四川耀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信息作假案例

    2021年6月,青衣江左岸雅安市雨城区草坝镇段防洪治理工程通过雅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随机抽取四川耀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公司”)作为招标代理公司,并签订合同。业主单位根据代理公司提供的信息资料发现相关人员的社保并非代理公司缴纳。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调查核实,发现该代理公司存在弄虚作假、伪造社保购买证明,对其在“招标代理活动中伪造相关资料,弄虚作假的”失信情形实行不良行为扣分。
四、四川广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提供虚假的招标公告行为案例

    遂宁市水利局接信访举报电话,反映蓬溪县芝溪河回水乡防洪治理工程挂网项目存在设置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遂宁市水利局随即责成蓬溪县水利局进行核查,核查发现四川广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布的招标内容与原备案文件不一致,为提供虚假的招标公告行为。蓬溪县水利局作出《水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责任人徐某某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

    上述4起典型案例,涉及公职人员贪污腐败违规干预招投标、市场主体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代理机构操纵等多种情形,这些问题严重破坏了水利建设秩序,损坏了行业形象。希望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针对目前招标投标市场上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切实加强区域内招标投标市场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扰乱市场的行为,依法依规整治市场乱象,把整治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作为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抓手,严肃查处损害企业和公共利益、破坏营商环境以及在招投标组织、实施、监督等过程中存在的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对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维护招标投标市场的正常秩序。各涉事市场主体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招标投标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切实增强依法开展招标代理业务的意识和水平,自觉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

来源: 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版)   发布时间:  2021-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