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这36名评审专家受处罚,快来看看什么原因?

2021年3月2日  浏览:117


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网2020年1月份发布4则关于评审专家的处理情况通报,共有36位评审专家受到处罚。其中,34名存在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两名在评审过程中为有关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们财务。

四川省评标专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在评审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评审专家进行了调查处理。对于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的的34名评审专家,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禁止在六个月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评审。

而对于在评审过程为有关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收受现金人民币分别为19万元和4.2万元的两名评审专家,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六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评审。

有业界专家表示,作为评审专家,绝对不可以谋求不当利益是底线,守底线是最低要求,这些评审专家根本不配“专家”这个神圣的称谓,应该把他们从专家库踢出去才是。评审结果往往直接决定哪家供应商中标,而另外的供应商则只能品尝失败苦果,有些项目的竞争十分激烈,一二名之间仅仅相差零点几分,评审专家稍有不慎,对供应商的影响可能就是巨大的。

在业界一位资深人士看来,不少品目中的专家数量有限,导致一些项目只能是熟人评审,供应商把相关领域专家都搞熟了,就会出现人情评审。另外,某些抽取系统中存在漏洞,抽取人员可以任意排除不喜欢、不合作的评审专家。据反映,某些专家抽取系统中随意由代理机构设置排除、不抽取的专家名单。最后抽取到的都是自己圈内的人,好打招呼的专家。而有的问题是,评审现场的客观条件为专家相互影响提供了可能,比如没有物理隔离的圆桌会议式评审。面对面评审容易导致讨论式评审,采购人代表或者组长主导评审过程和结果。

该资深人士建议,为了避免上述问题,须解决三方面的问题:一是在评审现场须保证物理隔离;二是异地抽取专家;三是评审标准尽能量化。近年来,因为评审专家的问题引发的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案例幅度增加,提升专家业务素质刻不容缓,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培训势在必行。据悉,从前年开始,不少地方已经开始狠抓培训,委托政府采购信息报社对入库专家进行全面培训。许多参加过培训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业务能力发生了质的转变。

发布日期:2021-02-26  信息来源: 通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