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大数据:供应商对代理机构的投诉更倾向于这20种!

2019年11月18日  浏览:161



政府采购大数据研究院致力于政府采购黑名单、行政处罚以及不良行为等方面的深入研究,通过对互联网上公开发布的海量政府采购失信数据进行即时不间断监测采集并即时处理,实现全面并实时披露各种失信行为。


应商对代理机构的投诉在政府采购领域是绕不开的话题了,可以说是“家常便饭”。随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的加大,供应商维权意识的提高,加之投诉渠道的拓宽,投诉程序的简化,为供应商投诉提供了更多的便利。



集点失信大数据网显示,从2018年以来,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数量明显上升,投诉处理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重点来看2019年1-10月份,该时间段投诉处理数量达到3500多条。


这些地区投诉现象更为严重
从2019年1-10月份地区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分布来看,山东省以523条投诉处理位居全国第一,其次是江苏省共有435条记录,广西位居前三。可见,以上地区供应商对代理机构不满的现象较为严重。

2019年1-10月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地区分布


供应商投诉事项更倾哪些?(整理出20种频率相对较高的投诉事项)

1、技术参数具有排他性、倾向性

2、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不同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3、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4、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5、变相限制、排斥和歧视中小型企业参与公平投标竞标

6、评审因素设置与项目实际不相适应

7、评分标准没有细分量化

8、将企业利润列为评分因素

9、评分因素设置不合理

10、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涉嫌虚假

11、投标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12、投标单位营业范围不具备投标资格,却正常参与投标

13、中标单位的确定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4、对部分投标供应商提供业绩的真实性未进行核查
15、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报价清单存在缺项漏项
16、成交供应商的产品的价格不符合市场正常水平
17、分值权重设定,与项目类别明显不符
18、公示入围单位投标报价与招标文件偏离
19、谈判小组成员组成不合法
20、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没有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客观公正进行评审

综上,从政府采购投诉数量明显增长的现状来看,尽管会存在供应商恶意投诉,但仍能暴露出代理机构存在的各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不依法依规编制招标文件不严谨造成投诉事项,以及代理机构未秉持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的原则导致供应商对采购行为的不满。

这不得不引起代理机构的重点关注,同时,如何减少供应商的投诉仍是对代理机构直面的挑战。



数据来源:国家级政府采购网公开项目信息、各级地方政府部门公开采购信息中公布的公开项目信息以及信用中国网等。仅供参考



广东集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大事记

2014

2014.11 广州集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

2015

2015.04“集点云大数据研究中心”揭牌成立

2016

2016.10  取得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证书

2017

2017.05“政府采购大数据研究院”揭牌成立

2017.09  更名为广东集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7.10  成为广东省信用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2018

2018.04  成为中国大数据产业生态联盟会员单位

2018.07  与电白区纪委合作,启动电白区廉政监测平台建设工作

2018.08  受重庆市财政局委托,提供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违法失信记录查询

2018.09 当选广东省信用协会大数据专业委员会委员单位

2018.09  荣获2017年度越秀区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称号

2018.10 参加广东省发改委主持的《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立法听证会

2018.11 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2018.12 应邀参加第九届华南信用管理论坛

2019

2019.01  应邀参加由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组织的《失信事件核查专题会议》、应邀参加广东省发改委《失信案例核查工作座谈会》

2019.03  完成《政府采购主体失信标准与信用管理办法》并呈报广东省发改委备案

2019.04  受广东政府采购协会委托完成广州市政府采购市场数据咨询服务

2019.04  公司独立开发的“集点信用查APP”入选“全国信用APP观摩第26名”

2019.10  集点政府采购诚信学院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