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点信用 | 代理机构“未按规定抽取评审专家”,被财政局警告!

2019年11月9日  浏览:301




警 示 牌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分网  发布时间:2019-11-07


石屏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

〔2019〕第1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规定,现将本机关对“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的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宝秀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竹林村一组污水管网建设)竞争性谈判项目(项目编号:HHZB20180566)”移送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地址:蒙自市护国路一号红建广场517、519号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收到线索移交函及附件材料,材料反映:代理机构代理的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宝秀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竹林村一组污水管网建设)竞争性谈判项目在未向社会公开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的情况下,邀请三家公司参与竞争性谈判,组织竞争性谈判活动,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该线索移交本机关调查处理。本机关依法受理,依法启动监督检查进行调查和审查并作出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代理机构在组织谈判活动中,没有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邀请供应商、也没有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 第十二条 的规定;没有从政府采购专家库抽取评审专家,不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七条第三部分的规定。没有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一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十八条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四项的规定。

责令代理机构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石屏县财政局

2019年11月6日





串通投标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条文


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处罚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广东集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大事记

2014

2014.11 广州集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

2015

2015.04“集点云大数据研究中心”揭牌成立

2016

2016.10  取得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证书

2017

2017.05“政府采购大数据研究院”揭牌成立

2017.09  更名为广东集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7.10  成为广东省信用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2018

2018.04  成为中国大数据产业生态联盟会员单位

2018.07  与电白区纪委合作,启动电白区廉政监测平台建设工作

2018.08  受重庆市财政局委托,提供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违法失信记录查询

2018.09 当选广东省信用协会大数据专业委员会委员单位

2018.09  荣获2017年度越秀区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称号

2018.10 参加广东省发改委主持的《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立法听证会

2018.11 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2018.12 应邀参加第九届华南信用管理论坛

2019

2019.01  应邀参加由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组织的《失信事件核查专题会议》、应邀参加广东省发改委《失信案例核查工作座谈会》

2019.03  完成《政府采购主体失信标准与信用管理办法》并呈报广东省发改委备案

2019.04  受广东政府采购协会委托完成广州市政府采购市场数据咨询服务

2019.04  公司独立开发的“集点信用查APP”入选“全国信用APP观摩第26名”

2019.10  集点政府采购诚信学院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