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点信用|擅改“采购方式”,代理机构遭警告并罚款五千元
2019年11月1日 浏览:102
发布时间:2019-10-30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湖北
被处罚人:湖北明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顺芬
住所地:武昌区徐家棚街三角路村福星惠誉水岸国际6号地块第1幢7层1号;
本机关对你单位于2018年10月代理咸宁市咸安区永安办事处对永安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装饰工程公开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违法情况调查终结,现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下:
一、具体事实
2018年9月30日咸宁市咸安区永安街道办事处与湖北明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签订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2018年10月11日,湖北明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发出招标公告,告知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上午8时30分,递交地点为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安分中心开标大厅,并分别在中国政府采购.湖北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咸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咸安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予以公示。
经查明:一、政府采购此类项目时,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而本案中咸宁市咸安区永安街道办事处的便民服务中心装饰工程根据上述规定,采购方式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而湖北明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很明显适用采购方式错误;二、湖北明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当天到达会场时迟到了四分钟,依法应当拒收相关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但湖北明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不但收了相关文件,且将签收时间均补填为8时30分;湖北明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上述行为很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中: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处罚依据及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给予你单位予以警告,并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你单位应当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按《湖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要求将罚款缴入指定银行帐号。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三、权利告知
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咸安区人民政府或者咸宁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咸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咸安区财政局
2019年10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条文
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处罚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014
2014.11 广州集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
2015
2015.04“集点云大数据研究中心”揭牌成立
2016
2016.10 取得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证书
2017
2017.05“政府采购大数据研究院”揭牌成立
2017.09 更名为广东集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7.10 成为广东省信用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2018
2018.04 成为中国大数据产业生态联盟会员单位
2018.07 与电白区纪委合作,启动电白区廉政监测平台建设工作
2018.08 受重庆市财政局委托,提供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违法失信记录查询
2018.09 当选广东省信用协会大数据专业委员会委员单位
2018.09 荣获2017年度越秀区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称号
2018.10 参加广东省发改委主持的《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立法听证会
2018.11 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2018.12 应邀参加第九届华南信用管理论坛
2019
2019.01 应邀参加由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组织的《失信事件核查专题会议》、应邀参加广东省发改委《失信案例核查工作座谈会》
2019.03 完成《政府采购主体失信标准与信用管理办法》并呈报广东省发改委备案
2019.04 受广东政府采购协会委托完成广州市政府采购市场数据咨询服务
2019.04 公司独立开发的“集点信用查APP”入选“全国信用APP观摩第26名”
2019.10 集点政府采购诚信学院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