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点信用|3名评审专家因“评审不认真”,被暂停1年评标资格

2019年10月15日  浏览:142





警 示 牌


信息时间: 2019/10/11   

信息来源: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关于对吴明广等3名评标专家的处理通报 

隽公共资源局(2019)2号


各有关单位、评标专家:

      经查,通城县评标专家吴明广、廖初平、晏艳明于2019年5月14日在参加通城县“厕所革命”农村无害化工程建设1.5立方米玻璃钢化粪池采购项目评标过程中,对第三标包的评审不认真,随意性较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八)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和《咸宁市区域性专家库及评标专家管理办法》(咸公共资源局【2018】1号)第十七条(七)“评标不认真或严重失误,造成有效质疑或投诉的”的规定,对吴明广等3名评标专家暂停其一年评标资格。


请各位评标专家引以为戒,在参与项目评标过程中,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专家职责,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评标工作。

 

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24日



串通投标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条文

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处罚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广东集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大事记


2014

2014.11 广州集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

2015

2015.04“集点云大数据研究中心”揭牌成立

2016

2016.10  取得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证书

2017

2017.05集点政府采购大数据研究院”揭牌成立

2017.09  更名为广东集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7.10  成为广东省信用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2018

2018.04  成为中国大数据产业生态联盟会员单位

2018.07  与电白区纪委合作,启动电白区廉政监测平台建设工作

2018.08  受重庆市财政局委托,提供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违法失信记录查询

2018.09 当选广东省信用协会大数据专业委员会委员单位

2018.09  荣获2017年度越秀区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称号

2018.10 参加广东省发改委主持的《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立法听证会

2018.11 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2018.12 应邀参加第九届华南信用管理论坛

2019

2019.01  应邀参加由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组织的《失信事件核查专题会议》、应邀参加广东省发改委《失信案例核查工作座谈会》

2019.03  完成《政府采购主体失信标准与信用管理办法》并呈报广东省发改委备案

2019.04  受广东政府采购协会委托完成广州市政府采购市场数据咨询服务

2019.04  公司独立开发的“集点信用查APP”入选“全国信用APP观摩第26名”

2019.10  集点政府采购诚信学院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