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点信用|这家代理机构遭财局处罚,居然存在多处违法违规现象……

2019年7月16日  浏览:101


警  告  牌

维西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公告

2019〕2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本机关依法对“维西县中藏医院电梯采购(项目编号:昆明融汇(采)迪字-2019-001)”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现将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当事人:昆明融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香格里拉市阳塘路和顺楼3楼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对辖区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事后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昆明融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维西县中藏医院电梯采购”项目,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

(一)磋商文件发售时间为2019年6月3日-2019年6月8日,不足5个工作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二款之规定。

(二)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编制不严谨、不规范,使用法规错误。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不能使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询价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三)2.2“综合评分标准及要求”中的一6,特定区域中的业绩作为加分条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四)2.2“综合评分标准及要求”中的一2、3、5、6,注册资金、电梯制造经验、企业实力、业绩作为了加分条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第四款、第八款。

(五)文件中未载明对产品的节能要求、合格产品的条件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以及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给予6%-10%的价格扣除,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五条;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本机关现决定处理如下:1、对该项目做流标处理,重新组织磋商活动;2、对采购代理机构昆明融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处罚;3、责令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加强政府采购法规学习,同时责令招标代理机构提高采购文件编制水平。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投诉人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维西县人民政府或迪庆州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维西县财政局

2019年7月12日



广东集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大事记


2014

2014.11 广州集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

2015

2015.04“集点云大数据研究中心”揭牌成立

2016

2016.10  取得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证书

2017

2017.05“集点政府采购大数据研究院”揭牌成立

2017.09  更名为广东集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7.10  成为广东省信用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2018

2018.04  成为中国大数据产业生态联盟会员单位

2018.07  与电白区纪委合作,启动电白区廉政监测平台建设工作

2018.08  受重庆市财政局委托,提供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违法失信记录查询

2018.09 当选广东省信用协会大数据专业委员会委员单位

2018.09  荣获2017年度越秀区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称号

2018.10 参加广东省发改委主持的《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立法听证会

2018.11 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2018.12 应邀参加第九届华南信用管理论坛

2019

2019.01  应邀参加由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组织的《失信事件核查专题会议》、 应邀参加广东省发改委《失信案例核查工作座谈会》

2019.03  完成《政府采购主体失信标准与信用管理办法》并呈报广东省发改委备案

2019.04  受广东政府采购协会委托完成广州市政府采购市场数据咨询服务

2019.04  公司独立开发的“集点信用查APP”入选“全国信用APP观摩第2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