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点信用|中标供应商因隐瞒违法事实遭财局行政处罚!
2019年7月9日 浏览:128
九寨沟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九财罚〔2019〕14号
系统发布时间:2019-06-28 09:27
当事人:成都市温江区鹏翔调味品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城柳南一路131号
经我局立案调查,你公司在参加九寨沟县教育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和食材辅料统一配送服务企业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5132252019000017)的投标活动中,你公司以评审结果第一名,拟定为中标候选人,后经九寨沟县教育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你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被都江堰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进行过行政处罚(都市场和质量监管处字〔2017〕D02008号)。存在隐瞒“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事实”。
你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款:“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之规定。
以上事实,有上述项目的招标文件,你公司的投标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评标结果、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材料为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九寨沟县人民政府或阿坝州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九寨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九寨沟县财政局
2019年6月12日
2014
2014.11 广州集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
2015
2015.04“集点云大数据研究中心”揭牌成立
2016
2016.10 取得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证书
2017
2017.05“集点政府采购大数据研究院”揭牌成立
2017.09 更名为广东集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7.10 成为广东省信用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2018
2018.04 成为中国大数据产业生态联盟会员单位
2018.07 与电白区纪委合作,启动电白区廉政监测平台建设工作
2018.08 受重庆市财政局委托,提供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违法失信记录查询
2018.09 当选广东省信用协会大数据专业委员会委员单位
2018.09 荣获2017年度越秀区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称号
2018.10 参加广东省发改委主持的《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立法听证会
2018.11 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2018.12 应邀参加第九届华南信用管理论坛
2019
2019.01 应邀参加由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组织的《失信事件核查专题会议》、应邀参加广东省发改委《失信案例核查工作座谈会》
2019.03 完成《政府采购主体失信标准与信用管理办法》并呈报广东省发改委备案
2019.04 受广东政府采购协会委托完成广州市政府采购市场数据咨询服务
2019.04 公司独立开发的“集点信用查APP”入选“全国信用APP观摩第2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