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发展改革委率先在政府采购领域使用第三方服务机构信用报告

2019年6月4日  浏览:193


根据国家、省和市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和省发展改革委等12部门联合制定的《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 号)精神,近日,为落实“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系列宣传活动,市发展改革委作为该政府采购项目发起方,通过招标文件约定供应商可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具有相关资质)出具的信用报告,并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供应商具有AAA级信用等级认证证书的得3分, 具有AA级信用等级认证证书的得2分,具有A级信用 等级认证证书的得1分。烟台胶东在线网络传媒公司凭借良好的经营业绩和信用等级加分成功中标。

当前,在我市招标投标领域,信用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仍需健全。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充分发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作用,在行政管理事项中积极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有助于用数据为企业全面画像,从企业基础信息、奖惩信息、银行资信、债务情况、纳税记录、项目履约情况等方面予以严谨、独立的第三方评价,能为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正确评价和认识投标人起到关键作用,而不是仅从书面的投标文件来判断一家企业,仅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就将相关项目授予某个中标人的行为状况。同时,鼓励支持引导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直接参与招投标行业的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有助于为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创造需求,加快培育发展信用服务市场,发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对全社会信用建设的推动、约束、激励作用,提升社会诚信意识和政府行政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