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 工程串标严重影响企业信用!

2019年4月16日  浏览:168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叮!! 串标企业无处可逃

企业名称:

河北千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1123MA08WBK81R
企业地址: 河北省衡水市武强县陈院村南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串通投标
处罚结果: 罚款6157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公布日期: 2019-01-23 13:49
处罚日期: 2018-07-26
公布截止日期: 2019-07-26
执法单位: 武强县财政局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