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清赖行动”治理政府失信

2019年4月12日  浏览:100


  日前,为全面治理政府失信违诺问题,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表示,将开展“清赖行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督促各级政府主动履约践诺,强力督办检查,做到新官必须依法理旧账,旗帜鲜明地重塑龙江诚信新环境。

  本次“清赖行动”主要针对黑龙江省各级政府和部门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调整或者当地政府政策调整等为由失责失信,违法制定政策、签订合同、作出承诺,各级政府和部门、国家公职人员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败诉案件生效法律文书等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整治。

  “清赖行动”专项整治工作分为自查建账、整治督办、验收追责三个阶段。对拖延整治、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将进行约谈并公开通报;对违规违纪违法需要追究责任的,提出问责意见,移送有关机关处理;对失信政府“老赖”列入失信名单,依法依规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并作为干部考核考察、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要求2019年底前,全省各地各部门各自完成整治比例不低于50%,力争于2020年底前全部整治完毕。

  据悉,为保障“清赖行动”顺利进行,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立全省“清赖行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专项推进。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府诚信守诺对稳定投资预期、减轻企业负担、提振企业发展信心的重要作用,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依法依规制定政策、签订合同、作出承诺,杜绝违法违规乱答应、乱承诺,树立依法行政、重商践诺的良好形象。要结合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出台有效措施,防止新增“新官不理旧账”问题,对专项整治工作后新出现的政府失信违诺问题,要加大追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