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将寸步难行,请别“误伤”!

2019年4月8日  浏览:84


新闻背景: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已试运行新版个人征信报告,近期可能正式上线。新版报告采集信息将更细化、更全面、更精准。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应更注意维护个人信用状况,如能否按时缴纳水费、电费等。(4月7日澎湃新闻)

失信将寸步难行

人无信不立。随着市场经济社会的发展,快速建立完善高效的信用社会成为当务之急。国家信息系统基础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归集个人重要信息成为可能,互联网金融与科技的发展,也为征信维度多元化打下了基础。个人征信报告被视为公民的第二张身份证,更细化、更全面、更精准的个人征信报告,将公民的信用身份刻画得更加立体、全面、真实,有益于增强个人征信报告的公信力和实用性,可以有效降低交易风险、金融信贷风险。

在信用社会里,个人更应提高自身的“财商”,不被小利诱惑,不再想着“钻空子”投机取巧,透支个人信用,因为获取短期利益只会得不偿失。而相关金融机构,也当控制好盈利冲动,不要去打擦边球,设计可能导致个人信用违规的金融产品,用户信用受损,最终也会导致金融机构自身风险失控。

也要防止发生“误伤”

“宁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的思维,我认为并不适合征信体系的建设。社会是一个非常庞大而复杂的体系,必须充分考虑到方方面面,而不能有这种一劳永逸的思维,否则将得不偿失。个人征信系统应建立在科学、公正与规范的运作上,所谓过犹不及,如果把个人征信系统当做一个筐,什么都往里装,其结果很可能会因滥用而丧失其权威性,不再被当作一个可靠的征信判断来源。

另外,征信报告机制还会涉及个人信息保护的问题。随着新版征信报告的试行,越来越多的个人信息被央行掌握。从建设良好信用社会的大局出发,这种权利的让渡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如何保证被征信的个人信息不会泄露、不会被挪为他用,仍需要相关法律制度的保障。只有加快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进程,一方面为央行征信划定边界,明确征信所得个人信息的具体使用范围;另一方面,规定征信机关对所获个人信息的保护义务,以及信息泄漏后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通过制度建设布置“护城河”

征信技术不会完美到“万无一失”,这是可以理解的。如果仅仅因为一些实施层面的瑕疵就全面否定,那是“因噎废食”。征信技术的不断进步是好事,但是通过制度建设布置“护城河”,防止征信技术的不当运用对征信对象造成“误伤”,同样是征信机关应当考虑的问题。

总而言之,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契约经济,也是法治经济。讲信用,守契约,尊崇法治,才能协调好各方利益,尊重和保护好各方面的合法权利。期待新版个人征信报告能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更多更大作用。

微言大义:

@Northtonorthwestern:征信范围不应该无限扩大,而应当有明确范围。否则,这就是针对普通人的过度惩罚。

@-墨衣涉川- :大事小事都抓,过犹不及。

@Kaiko-Dong:人无完人,谁又能保证不出错呢?

@首读在线:诚信从小事做起。

@幸运de路人:覆盖如此广泛,如何保障个人资料不被滥用?如何防止权力单位以此来侵犯个人利益?如果权力单位自己失信,又该如何处理?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现代社会,信用就是财富。更严征信报告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这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人无完人,也别滥用权力,把什么都往信用体系里装。收集什么信息,怎么使用,怎么保管,出现问题怎么补救……都应该有明晰的权力边界。建设信用体系是为了促使人们更加守信,而不是对普通人的过度惩罚。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