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一批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公布 四川七家企业在列

2019年4月8日  浏览:152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任鸿)近日,应急管理部对外公布了2019年第一批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记者获悉,四川有七家企业及其有关人员被列入“黑名单”。

根据《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经审核,全国131家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根据《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相关规定,“黑名单”上的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将受到29项惩戒,如:加强安全监管监察,依法暂停审批其新的重大项目申报,核减、停止拨付或收回政府补贴资金,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依法限制、暂停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股票发行。根据《办法》,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的期限为1年。

四川被列入“黑名单”的七家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名单(单位名称、注册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主要负责人、失信行为简况、信息报送机关、纳入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