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单警示|每日一省:北京超星尔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3月30日 浏览:102
陕西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
发布单位: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9-02-27 17:10
陕财办采〔2019〕5号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当事人1:西安科技大学
地 址:西安市雁塔路58号
当事人2:陕西上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
当事人3:陕西学前师范学院
地 址:西安市长安区神禾二路
当事人4:陕西正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红缨路6号3层
当事人5:西安航空学院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西二环259号
当事人6: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35号旺座现代城G座
当事人7:西安音乐学院
地 址: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
当事人8:西安工程大学
地 址:西安市金花南路19号
当事人9:陕西开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长安路南稍门十字中贸广场15号楼B座
当事人10:北京超星尔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C座
二、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1、北京超星尔雅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违反规定参加了西安科技大学教育信息化及网络教学平台建设项目、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尔雅通识课程采购项目、西安航空学院教务教学系统采购项目、西安音乐学院网络通识课程建设项目、西安工程大学超星尔雅通识课程及教务管理系统升级项目;2、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可能存在围串标的行为。
三、处理结果
关于举报事项1,经函证,滁州市财政局于2016年9月12日对北京超星尔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滁财(公)罚〔2016〕005号),禁止其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一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经查,在处罚期间,北京超星尔雅参加了上述项目,并经评审,均由北京超星尔雅中标,截止目前,各项目合同已履行完毕。举报事项1属实。
关于举报事项2,经查询相关采购记录,现有证据不能证明上述项目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存在串通投标的情形。
综上,本机关作出处理决定如下:
鉴于上述项目采购合同已经履约,决定上述项目的采购活动违法。
对北京超星尔雅在上述项目中有违法的行为另行处理。
陕西省财政厅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