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丙申:恪守诚信的还债局长

2018年10月14日  浏览:160


胡丙申,男,67岁,原山西夏县乡镇企业局局长。

胡丙申担任山西夏县乡镇企业局局长期间,曾以个人名义先后为19户农民担保借贷69万多元资金,后由于农民无法还债,他退休后打工10年替11户农民还清了39万元债务。2012年11月4日,胡丙申因肺癌晚期医治无效辞世,当地上千名群众前来吊唁,向这位诚信模范道别。

1992年,胡丙申担任夏乡镇企业局局长,他发现资金短缺是制约发展的瓶颈,便先后以个人名义帮19户农民担保借了69万多元钱。2001年,胡丙申退休后,债主纷纷找上了门。因为农民无法及时还债,现在债主希望担保人还债。

有人建议胡丙申找找关系,把贷款做死账处理,或者请组织出面解决。但胡丙申最终都拒绝了,并承诺争取12年把所有钱连本带利都还上。

为替老百姓还债,胡丙申10年来摆过地摊卖对联、卖鞭炮,开过饭馆、理发店,搞过养生馆,经营过小商店,甚至给人做饭、剃头,这样,胡丙申整整走了10年还债路。

10年“还债”期,胡丙申对自己的开销限制极严,没有给自己买过一件新衣服,棉衣棉裤上补丁加补丁,儿女们给买的新衣服也不穿。儿子开始不理解:“好歹也是科级干部退下来,在县里也是有头有脸的人,怎么竟要摆地摊、推车卖小商品呢?” 如今,儿子懂得了父亲10年的辛酸荣辱:“他就是想堂堂正正地做人,怕别人戳他脊梁骨,就这么简单。”

2010年元旦胡丙申终于还完了最后一笔欠债,10年间,他连本带利总共还了39万元。胡丙申的还债故事感动了很多人,当地剧团把胡丙申的事迹改编成两种戏剧先后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