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处理虚假恶意投诉,维护招投标市场公平
2018年2月8日 浏览:578
严厉处理虚假恶意投诉,维护招投标市场公平
近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了贵阳东北绕城高速公路尖坡至小碧段改建工程环境保护与景观工程(含绿化)施工项目的招标,在公示期间,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与我中心收到了关于对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西山湖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部分业绩不实的投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在收到投诉后随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我中心也积极响应进行配合。
通过对被投诉中标人的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实查证,投标文件所附业绩属实,投诉内容不属实。同时,经核实,投诉人全某系冒用河北春添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的名义投诉;投诉人郑某以信函方式递交的投诉材料不符合七部委2004年第11号令规定的受理条件。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对恶意举报且举报不实的投诉人全某,禁止其在贵州交通建设市场从事经营活动。河北春添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也在回复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的澄清函中表示将追究全某个人的法律责任。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将保留对涉及不实举报、恶意举报的投诉人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经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研究决定,贵阳东北绕城高速公路尖坡至小碧段改建工程环境保护与景观工程(含绿化)施工招标项目中标人仍为江西山湖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