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期待与憧憬》
2018年1月8日 浏览:111
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信用体系在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中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如何评价2017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哪些期待?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政府、信用服务机构和金融机构如何协同发展?岁末年初之际,记者就上述问题进行了采访。
如何评价2017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中国人民大学信用管理专家吴晶妹教授认为,2017年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关键年,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起到了很好的引领作用,目前全国城市信用建设风生水起;二是联合奖惩备忘录的签订与实施效果显著,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应用方面实现了突破,掷地有声;三是各行各业学习信用知识蔚然成风,为下一步更好地深化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岁末年初,新华信用联合多家知名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和业内专家对2017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行了讨论,评出了包括社会信用立法迈出实质性关键步伐、重点领域失信专项治理成效显著、国家发改委引入信用服务机构参与“双公示”第三方评估和行业信用监管、2017年“诚信点亮中国”全国巡回活动成功举办、首届“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成功举办、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设立、“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启动、国家层面“红黑名单”管理制度正式发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国家级平台“新华信用”上线运营等在内的2017年社会信用十大事件。
“总体来讲,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在2017年取得了较大进展,可以说成效显著、渐入佳境,尤其在部门间联合失信惩戒、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电子商务信用风险预警监测等方面的效果令人印象深刻。”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信用研究所所长韩家平研究员表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
北京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陈登立说,2017年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迈向应用发展新阶段的关键一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从“制度建设期”大踏步走向“公共管理实践期”,信用服务市场逐步形成,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快速发展,“信用+”雏形初现。
新华信用负责同志表示,2017年信用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信用应用开始走进社会的方方面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日渐凸显。
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哪些期待?
1月2日,新华信用联合多家知名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和业内专家发布了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大展望:全国性社会信用立法有望实现突破性进展、社会信用标准体系有望快速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发力助推市场有效监管、信用示范城市将引领城市信用建设再上新台阶、联合奖惩备忘录将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进入全面实施和应用阶段、重点领域个人信用记录机制将加速形成、信用修复和信用教育将成为常态、信用信息应用和信用产品将成为信用服务机构核心竞争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质量和数量将大幅提升。
“期盼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能够真正与社会治理相结合,真正为经济发展服务,建议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信用经济发展’示范区。”吴晶妹说,期盼信用管理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受到重视,有了信用管理专业人才,信用事业才能走得更远。
韩家平表示,希望社会信用体系在市场监管、社会治理、信用风险防范和普惠金融等方面的应用更加广泛,公共信用信息与市场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方面有更多进展,信用服务机构培育方面有更大力度,总之让大家有更多的获得感。
新华信用负责同志表示,希望2018年信用服务能够持续开花结果,信用建设不断深入基层,信用逐渐成为政府企业和个人等社会主体重视的名片。
中央党校政法部经济法室主任王伟教授说,期待2018年社会信用立法方面实现突破性进展,通过完善信用立法,实现信用建设从政策推动型逐步转向法治引领型。按照合理行政、过罚相当、一事不再罚、程序规制、有效救济等法治理念,积极构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
政府、信用服务机构和金融机构如何协同发展?
采访过程中多位专家均表示,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政府、信用服务机构和金融机构应当厘清自身边界,在各自边界内做好自己的事情,有助于形成合力协同发展。
吴晶妹说,从信用产业链的角度看,政府部门做好制度并提供基础公共信用产品与服务,金融部门提供金融专项基础信用产品与服务,信用服务机构以政府部门和金融部门的基础信用产品与服务为基础,向社会提供深加工的、个性化的信用产品与服务,合力形成和谐有效的信用产业链,为社会治理和经济发展服务。
“政府应在信用立法、信用信息开放、带头使用信用产品和信用知识传播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在信用产品和应用场景开发、新技术运用和市场推广方面发挥主导作用,金融机构在使用信用产品、开展普惠金融方面发挥更大作用。”韩家平表示。
“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王伟说,政府在信用建设方面的职能突出体现在完善信用立法、提供信用基础设施、加强信用监管、强化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同时,要发挥市场化服务机构的作用,逐步构建有序竞争、充满活力的信用服务市场。